尊敬的各位平台用户:
您好!北京大学医学部试剂管理平台(以下简称“试剂平台”)将于9月开展集中结账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 课题组结账
1. 确认结账单时间:9月1日(星期三)——9月9日(星期四)
2. 确认流程:进入试剂平台——实验室管理中心——接口结账——未结账模块,查看平台已推送的结账单。
(1) 对本次进行结算的结账单点击“确认支付”;
对不参加本次结账的结算单点击“暂缓结账”。
1. 注意事项:
(1) 9月10日前非暂缓结账的结账单,平台将统一确认结账。不参加本次统一结算的课题组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点击“暂缓结账”!
(2) 如需更换结账的经费卡号,请在结账单确认界面点击修改项目号,选中待更换经费卡的订单后,点击“批量修改项目号”,更换完成后再确认结账单;
一、 供货商结账
1. 结账时间:9月13日(星期一)——9月17日(星期五)
2. 结账流程:
(1) 进入试剂平台——结账管理模块,查看未结账的结账单,按照要求开具发票,上传发票信息并确认结账。
(1) 发票开具要求:
① 增值税普通发票
发票抬头:“北京大学”、“北京大学医学部”均可;
纳税人识别号为:12100000400002259P(请务必准确填写)。
② 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票抬头:北京大学 纳税人识别号:12100000400002259P
开户行:工行北京海淀西区支行 账户:0200004509089131151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 电话:010-62757242
③ 发票内容为:试剂耗材;如无法填写以上发票内容,可按照税务要求提供销售清单。
(2) 提交发票方式:
① 可进校的供货商请将发票原件、发票真伪(5000元以上的发票)送至行政1号楼309-1办公室;
② 无法进校的供货商请将发票原件、发票真伪(5000元以上的发票)尽量选用顺丰快递(不接收闪送等无法进校的快递)邮寄至北京大学医学部,邮寄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北京大学医学部 实验室管理办公室101房间,林老师(收) 82802360/82805600。
1. 注意事项:
(1) 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发票的供货商无法参与本次结账;
(2) 投递或快递发票签收3个工作日后请关注平台内的“结账管理”模块,如结账单为已结账状态,说明平台已收到您公司的发票;
(3) 平台可接收电子发票,电子发票请打印为纸质版,其他要求与普通发票一致;
(4) 根据课题组经费类别的不同,结账单可能对应北京大学及北京大学医学部的多笔汇款,请收到汇款后注意核实;
(5) 本次结账周期必须提供入围平台公司名称开具的发票,不收取其他公司代开的发票。
(6) 如您公司开具的发票金额比实际结算单金额多,请务必提供说明,写清原因并注明按照实际结算单金额汇款;如发票上汇款信息与平台内填写的汇款信息不一致,学校财务将统一按照发票上的信息汇款。
实验室管理办公室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