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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学部试剂管理平台逐步启动一般危化品审批的通知 北医设实(2022)处字47号

关于医学部试剂管理平台逐步启动一般危化品审批的通知 北医设实(2022)处字47号

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对危化品的管理,减少安全隐患,使各二级单位了解本单位实验室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情况,并控制实验室内危险化学品的存放量,避免超量存放,医学部将通过“北京大学医学部试剂管理平台”(简称“试剂管理平台”),逐步启动对一般危险化学品试剂及危险气体订单的审批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审批内容:

  在管制类危化品审批的基础上,对试剂管理平台订单排名在前两位的一般危险化学品购置试运行审批,包括:石油醚(CAS:8032-32-4)、乙酸乙酯 (CAS:141-78-6)。

  后期,将根据需要,逐步添加须审批的化学试剂及气体名录。

  2、审批标准:

  实验室内可存放危险化学品总量要求(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第8.2.3):

  50平方米实验室,原则上不应超过100公升或100千克,其中易燃易爆性化学品的存放总量不应超过50公升或50千克,且单一包装容器不应大于20公升或20千克,存放量以实验室面积比考察。

  审核人员需综合各实验室的面积、存放条件、实验用量等因素,在试剂管理平台内合理审批危险化学品订单。

  3、审批人员:

  由试剂管理平台现有管制类化学品审批员担任(联系方式详见试剂管理平台右上角帮助文件第6条“管控化学品采购”)。

  4、审批流程:

  师生在试剂管理平台提交采购“石油醚”“乙酸乙酯”的订单,须经审批人员审批同意后方可成功提交。

  

  试运行期间有问题,请电话82802421或邮件sjb@bjmu.edu.cn联系周老师

  

  北京大学医学部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