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
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
第一类
名称 | CAS |
1、1-苯基-2-丙酮 | 103-79-7 |
2、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 | 4676-39-5 |
3、胡椒醛 | 120-57-0 |
4、黄樟素 | 94-59-7 |
5、黄樟油 | 8006-80-2 |
6、异黄樟素 | 120-58-1 |
7、N-乙酰邻氨基苯酸 | 89-52-1 |
8、邻氨基苯甲酸 | 118-92-3 |
9、麦角酸* | 82-58-6 |
10、麦角胺* | 113-15-5 |
11、麦角新碱* | 60-79-7 |
12、麻黄素、伪麻黄素、消旋麻黄素、去甲麻黄素、甲基麻黄素、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等麻黄素类物质* | 299-42-3 |
13、羟亚胺 | 90717-16-1 |
14、邻氯苯基环戊酮 | 6740-85-8 |
15、1-苯基-2-溴-1-丙酮 | 23022-83-5 |
16、3-氧-2-苯基丁腈 | 5558-29-2 |
17、N-苯乙基-4-哌啶酮 | 39742-60-4 |
18、4-苯胺基-N-苯乙基哌啶 | 21409-26-7 |
19、N-甲基-1-苯基-1-氯-2-丙胺 | 25394-24-5 |
第二类
名称 | CAS |
1、苯乙酸 | 103-82-2 |
2、醋酸酐☆ | 108-24-7 |
3、三氯甲烷☆ | 67-66-3 |
4、乙醚☆ | 60-29-7 |
5、哌啶☆ | 110-89-4 |
6、溴素☆(2018年新增) | 7726-95-6 |
7、1-苯基-1-丙酮(2018年新增) | 93-55-0 |
8. α-苯乙酰乙酸甲酯(2021年新增) | 16648-44-5 |
9. α-乙酰乙酰苯胺(2021年新增) | 4433-77-6 |
10. 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缩水甘油酸 (2021年新增) | 2167189-50-4 |
11. 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缩水甘油酯 (2021年新增) | 13605-48-6 |
12、4-(N-苯基氨基)哌啶(2024年新增) | 23056-29-3 |
13、1-叔丁氧羰基-4-(N-苯基氨基)哌啶(2024年新增) | 125541-22-2 |
14、N-苯基-N-(4-哌啶基)丙酰胺(2024年新增) | 1609-66-1 |
15、大麻二酚(2024年新增) | 13956-29-1 |
16、2-甲基-3-苯基缩水甘油酸(2024年新增) | 25547-51-7 |
17、3-氧-2-苯基丁酸(2024年新增) | 4433-88-9 |
18、2-甲基-3-[3,4-(亚甲二氧基)苯基]缩水甘油酸酯类物质(2024年新增) |
第三类
名称 | CAS |
1、甲苯☆ | 108-88-3 |
2、丙酮☆ | 67-64-1 |
3、甲基乙基酮☆ | 78-93-3 |
4、高锰酸钾☆ | 7722-64-7 |
5、硫酸☆ | 7664-93-9 |
6、盐酸☆ | 7647-01-0 |
7、苯乙腈(2021年新增) | 140-29-4 |
8、γ-丁内酯(2021年新增) | 96-48-0 |
说明:
一、第一类、第二类所列物质可能存在的盐类,也纳入管制。
二、带有“*”标记的品种为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包括原料药及其单方制剂。
三、带有“☆”标记的品种为危险化学品。
四、本目录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公布,653号修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号),以及《公安部商务部卫生部海关总署安全监管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告》(2008年7月8日)、《公安部商务部卫生部海关总署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管制邻氯苯基环戊酮的公告》(2012年8月29日)、《公安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将1-苯基-2-溴-1-丙酮和3-氧-2-苯基丁腈增列为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公告》(2014年5月12日)、《公安部商务部卫生计生委海关总署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将4-苯胺基-N-苯乙基哌啶、N-苯乙基-4-哌啶酮、N-甲基-1-苯基-1-氯-2-丙胺、溴素、1-苯基-1-丙酮5种物质列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公告》(2017年12月22日)整理。
附件一:
2018年新增五种化学品为易制毒化学品
关于将N-苯乙基-4-哌啶酮、4-苯胺基-N-苯乙基哌啶、N-甲基-1-苯基-1-氯-2-丙胺、溴素、1-苯基-1-丙酮5种物质列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公告
经国务院批准,4-苯胺基-N-苯乙基哌啶、N-苯乙基-4-哌啶酮、N-甲基-1-苯基-1-氯-2-丙胺和溴素、1-苯基-1-丙酮5种物质已列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附表《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现将有关管理事项公告如下:
一、4-苯胺基-N-苯乙基哌啶和N-苯乙基-4-哌啶酮的管理
4-苯胺基-N-苯乙基哌啶简称4-ANPP,分子式C19H24N2,化学文摘登记号即CAS号21409-26-7,海关编码29333990.90;N-苯乙基-4-哌啶酮简称NPP,分子式C13H17NO,CAS号39742-60-4,海关编码29333990.90。该两种物质按照《条例》附表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其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出口活动执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有关规定。
二、N-甲基-1-苯基-1-氯-2-丙胺的管理
N-甲基-1-苯基-1-氯-2-丙胺简称β-氯代甲基苯丙胺,又名氯代麻黄碱、氯麻黄碱,分子式C10H14ClN,CAS号25394-24-5,海关编码29397190.12。该物质按照《条例》附表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其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出口活动执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中麻黄素类物质的有关规定。
三、溴素和1-苯基-1-丙酮的管理
溴素又名溴、液溴,分子式Br2,CAS号7726-95-6,海关编码28013020.00;1-苯基-1-丙酮,又名苯基乙基甲酮、丙酰苯、乙基苯基酮,分子式C9H10O,CAS号93-55-0,海关编码29143990.90。该两种物质按照《条例》附表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其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出口活动执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有关规定。
附件二:
关于将4-(N-苯基氨基)哌啶、1-叔丁氧羰基-4-(N-苯基氨基)哌啶、N-苯基-N-(4-哌啶基)丙酰胺、大麻二酚、2-甲基-3-苯基缩水甘油酸及其酯类、3-氧-2-苯基丁酸及其酯类、2-甲基-3-[3,4-(亚甲二氧基)苯基]缩水甘油酸酯类列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公告
经国务院批准,4-(N-苯基氨基)哌啶、1-叔丁氧羰基-4-(N-苯基氨基)哌啶、N-苯基-N-(4-哌啶基)丙酰胺、大麻二酚、2-甲基-3-苯基缩水甘油酸及其酯类、3-氧-2-苯基丁酸及其酯类、2-甲基-3-[3,4-(亚甲二氧基)苯基]缩水甘油酸酯类7种物质列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附表《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现将有关管理事项公告如下:
一、4-(N-苯基氨基)哌啶、1-叔丁氧羰基-4-(N-苯基氨基)哌啶、N-苯基-N-(4-哌啶基)丙酰胺的管理
4-(N-苯基氨基)哌啶,简称4-AP,化学文摘登记号即CAS号为23056-29-3,海关编码2933399073;1-叔丁氧羰基-4-(N-苯基氨基)哌啶,简称1-boc-4-AP,CAS号为125541-22-2,海关编码2933399073;N-苯基-N-(4-哌啶基)丙酰胺,英文名为Norfentanyl,俗称去苯乙基芬太尼,CAS号为1609-66-1,海关编码2933399073。上述3种物质按照《条例》附表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其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出口活动执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有关规定。
二、大麻二酚的管理
大麻二酚,英文名为Cannabidiol,简称CBD,CAS号为13956-29-1,海关编码2907299020。该物质按照《条例》附表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其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出口活动执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有关规定。以医疗为目的大麻二酚的临床前研究还应当符合《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
三、2-甲基-3-苯基缩水甘油酸及其酯类物质、3-氧-2-苯基丁酸及其酯类物质、2-甲基-3-[3,4-(亚甲二氧基)苯基]缩水甘油酸酯类物质的管理
2-甲基-3-苯基缩水甘油酸,英文名为BMK glycidic acid,CAS号为25547-51-7,海关编码2918990042;2-甲基-3-苯基缩水甘油酸酯类物质,是指2-甲基-3-苯基缩水甘油酸与各种醇反应生成的酯类物质,英文名为BMK glycidic acid esters,海关编码2918990042。3-氧-2-苯基丁酸,英文名为3-oxo-2-phenylbutanoic acid,CAS号为4433-88-9,海关编码2918300021;3-氧-2-苯基丁酸酯类物质,是指3-氧-2-苯基丁酸与各种醇反应生成的酯类物质,英文名为3-oxo-2-phenylbutanoic acid esters,海关编码2918300021。已列入《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的3-氧-2-苯基丁酸甲酯(CAS号为16648-44-5)依原有目录予以管制。2-甲基-3-[3,4-(亚甲二氧基)苯基]缩水甘油酸酯类物质,是指2-甲基-3-[3,4-(亚甲二氧基)苯基]缩水甘油酸(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与各种醇反应生成的酯类物质,英文名为PMK glycidic acid esters,海关编码2932999093。已列入《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的2-甲基-3-[3,4-(亚甲二氧基)苯基]缩水甘油酸甲酯(CAS号为13605-48-6)依原有目录予以管制。上述3种物质按照《条例》附表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其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出口活动执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有关规定。本公告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