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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公司同货号试剂价格高于其他平台的举报通知

根据《北京大学医学部试剂管理平台协议供货商管理办法》第5.2.18条规定,“乙方(供应商)提供给甲方的商品,在同等条件下价格应不高于乙方在北京其他高校或科研院所的销售价格。如发现价格偏高,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需按照该违约商品在甲方平台上销售价格的50%缴纳违约金。”

一、举报途径

登录北医试剂平台首页,点击底部“投诉供货商”或“意见反馈”提交相关信息。

二、处理措施

如经核实,供应商确实存在价格偏高的情况,我们将严格按照协议规定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解除协议、要求供应商缴纳违约金,并直接要求其退出北医试剂平台。

请广大师生在购买试剂时,注意对比价格,积极维护自身权益。您的监督和举报将帮助我们共同营造一个公平、透明的采购环境。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联系82802393/1311梁老师、袁老师,联系邮箱sjb@bjmu.edu.cn。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北京大学医学部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