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楼、卫生楼、国重楼各实验室:
为满足实验室的需求,进一步加强医学部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实验室危险化学废物(以下简称“危废”)回收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以下简称“设实处”)将对药学楼、卫生楼、国重楼的危废回收工作试行上门回收,具体变化和要求通知如下:
对药学楼、卫生楼、国重楼的危废上门回收自2025年2月24日(周一)开始试行,原定时定点回收同时停止。
请实验室按“医学部危险化学废物回收要求”(见附件)进行危废的包装和回收申请提交工作。设实处回收人员将于收到回收申请后,根据工作安排,在工作时间内尽快对危废进行上门回收,但上门时间不再固定为原定时定点回收的时间,请实验室留人进行当面交接(根据工作安排,尽量安排提交申请的第二个工作日上门回收,但如果危废量较大,可能延后),或将危废放置于实验室固定位置并在提交回收申请时填好备注信息。
开始试行上门回收后,原定时定点回收同时停止,请实验室不要再将危废放置于楼下原回收点,放置于原回收点的危废将不予回收。同时,为减少实验室危废囤积,请实验室在产生危废后尽快提交回收申请,以免回收申请堆积导致不能及时回收。
有问题请联系设实处危险化学品库房,电话:82805600/82801313。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2月18日